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道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个人养老金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博道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博道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决定自2025年7月2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博道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Y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Y类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设置三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等事项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适用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不适用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适用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仅供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的基金份额,称为Y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份额类别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Y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博道中证500增强A 博道中证500增强A 博道中证500增强Y
基金代码 006593 006594 025038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本次增设的Y类基金份额的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除外),可以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投资人参与个人养老金基金投资可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赎回、收益分配等款项届时将自动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进行领取。在向投资人充分披露的情况下,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基金管理人亦可对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做出其他安排。具体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Y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管理费和托管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75%年管理费率计提。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托管费率计提。
(2)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申购费用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Y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20%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0.80%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4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1000元/笔
Y类基金份额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根据《暂行规定》要求,各销售机构可对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进行优惠或豁免,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4)赎回费用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Y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7日以内 1.50%
7日以上(含) 0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Y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7天(不含)的Y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二、Y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调整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基金管理人就本次增设Y类基金份额、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完善了相关表述,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更新。本次因增设Y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其余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博道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本次修订事宜自2025年7月28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dfund.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有关本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查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博道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基金合同原条款 基金合同修订后的条款
第一部分 前
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以 下 简 称 “《销 售 办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 理 办 法 》(以 下 简 称 “《信 息 披 露 办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指引第3号一一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
称“《指数基金指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
八、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
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以 下 简 称 “《销 售 办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 理 办 法 》(以 下 简 称 “《信 息 披 露 办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指引第3号一一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
称“《指数基金指引》” )、《个人养老金投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
第三部分 基
金的基本情
况
九、其他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的差异, 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
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
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C类基
金份额。 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
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
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在符合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停止某类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或取消某基金份额类
别, 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并公告。
九、其他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费用等事项的差异,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不适用于个人
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且在投资人认购/申购
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A类基金份额; 不适用于个人养老金投资
基金业务且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
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C类基金
份额;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适用于个人
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 仅供个人养老金客户
申购的基金份额,称为Y类基金份额。 相关费
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中列示。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
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 资金账户管
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
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Y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 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
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除
外), 可以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
率优惠。 投资者参与个人养老金基金投资可
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本基金的Y类
基金份额,基金份额赎回、收益分配等款项届
时将自动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并按照
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进行领
取。在向投资人充分披露的情况下,为鼓励投
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 基金管
理人可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
机制; 基金管理人亦可对运作方式、 持有期
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做
出其他安排。 具体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
关公告。
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
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在符合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停止某类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或取消某基金份额类
别, 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并公告。
第六部分 基
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
行。 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
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基金投资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
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
行。 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
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并在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
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第六部分 基
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
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
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
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
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 在
T+1日内(包括该日)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
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
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以当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
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
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
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
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
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该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
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
基金分为A类、C类和Y类基金份额, 各类基
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日内(包括该日)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
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
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
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
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
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
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用由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申购费。 根据《暂行规定》要求,本基金Y
类基金份额可以豁免申购费, 详见招募说明
书或有关公告。
第六部分 基
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
暂停接受投资人就本基金或某一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申请:
……
第六部分 基
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回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
理继承、 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
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 符合法律
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
况下, 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
理继承、 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
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 符合法律
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
况下, 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
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售机构办理Y类基
金份额继承等事项的, 应当通过份额赎回方
式办理, 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另有规定的除
外。
第七部分 基
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
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
26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
城建国际中心1601室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58号
3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
城建国际中心1601室
……
第七部分 基
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
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
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
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成立时间:1987年4月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人
民 银 行 银 复 字 (1986)175 号 文 、 银 复
(1987)86号文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2.20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
监基金字[2002]83号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755-83199084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
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
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成立时间:1987年4月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人
民 银 行 银 复 字 (1986)175 号 文 、 银 复
(1987)86号文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2.20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
监基金字[2002]83号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0.75%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7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0.10%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 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0%
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该类基
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管理费率计
提。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年
管理费率为0.75%,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
率为0.375%。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
理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该类基
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托管费率计
提。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年
托管费率为0.10%,Y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
率为0.05%。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
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
……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0.30%,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
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
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
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
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
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和C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
利再投资;
……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 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
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下列事件:
……
21、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2、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
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 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
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下列事件:
……
21、 本基金或某一类基金份额暂停接受
申购、赎回申请;
22、 本基金或某一类基金份额暂停接受
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第二十四部
分 基金合同
内容摘要
参照正文修改,同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