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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中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5-08-01 07:01:25

嘉实中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7月31日

送出日期:2025年8月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发起式 基金代码 024700

下属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发起式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4701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张超梁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或更改的,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嘉实中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创业板、科创板、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港股通标的股票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资产(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在严格控制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和年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力争获取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投资收益。 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后)×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

N≥7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5%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在多数情况下将维持较高的股票仓位,在股票市场下跌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基金净值与标的指

数同步下跌的风险。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相关风险

3、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的风险

4、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风险

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6、科创板投资风险

7、创业板股票特有风险

8、港股交易失败的风险

9、汇率风险

10、境外市场的风险

11、发起式基金的风险及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

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者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者及发起资金提供方均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3年后,发起资金

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

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基金管理过程中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

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

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sfund.cn;客服电话:400-600-8800。

1、《嘉实中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中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嘉实中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