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四月丰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8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四月丰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四月丰120天滚动持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383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8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四月丰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银华四月丰12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两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四月丰120天滚动持有债券A 银华四月丰120天滚动持有债券C
下属两类基金的基金代码 023837 023838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5】483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5年8月5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606
份额类别 银华四月丰120天滚动持有债券A 银华四月丰120天滚动持有债券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不含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99,515,713.27 18,381,844.74 217,897,558.01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39,469.87 4,256.35 43,726.22
募集份额 有效认购份额 199,515,713.27 18,381,844.74 217,897,558.01
(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39,469.87 4,256.35 43,726.22
合计 199,555,183.14 18,386,101.09 217,941,284.23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息结转的份额,单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 0.0000% 0.0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含利息结转的份额,单位:份) 31,566.48 125.04 31,691.5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158% 0.0007% 0.0145%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5年8月5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
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12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除基金合
同另有约定外,仅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方可办理赎回,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如果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就该基金份额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或赎回/转换转出
被确认失败),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如果投资人多
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投资人在运作期到期
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或在运作期到期日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的,视
为无效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
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y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
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
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应
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规定的免责条款、第二十一部分规定的争议处
理方式。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
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