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8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新活力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新活力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58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3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年7月28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5年第2次分红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新活力混合A 国投瑞银新活力混合C 国投瑞银新活力混合D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01584 001585 020929
截止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份额净值(单位:元) 1.1752 1.1621 1.0035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10,036,746.66 773,779.03 139.2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2,007,349.34 154,755.81 27.86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2000 0.1000 0.0200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
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
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年8月8日
除息日 2025年8月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年8月12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25年8月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5年8月11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2025年8月1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并在开放期内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款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的日期,非投资者实际
收到现金红利款的日期。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8月12日(现金
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如该日为开放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
益,权益登记日(如该日为开放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注册
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现金红利款的计算结果仅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因此可能存在四舍
五入导致的尾差,请持有人以实际收到的现金红利款为准,本次公告的单位分
红金额仅供参考。
(4)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
录的分红方式。有意愿变更分红方式的持有人请务必在2025年8月7日前(含
当日)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
式。
(5)本次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2025年8月11日开始重新
计算。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
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
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
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
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7)咨询办法:
①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0755-83160000。
③向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查询。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