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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5-08-08 11:06:44

浦银安盛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8月6日

送出日期:2025年8月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北证50成份指数 基金代码 024743

下属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北证50成份指数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4743

下属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北证50成份指数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4744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07月25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宋施怡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5年07月2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北证50成份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科

创板、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和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于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的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交易策略、国债期货交易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详见法律文件。

业绩比较基准 北证50成份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将承担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浦银安盛北证50成份指数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1.0%

100万元≤M<300万元 0.80%

300万元≤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日 1.50%

N≥7日 0.00%

浦银安盛北证50成份指数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日 1.50%

N≥7日 0.00%

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0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浦银安盛北证50成份指数C 0.25%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2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律师费等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

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

险等。

1、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1.1指数基金投资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5)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6)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7)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1.2进行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

1.3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

1.4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险

1.5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1.6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

1.7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1.8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1.9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1.10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1.11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的风险

1.12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1.13基金运作方式、投资模式变更的风险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

他风险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

应当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浦银安盛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浦银安盛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浦银安盛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