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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5-08-12 07:05:18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8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金的相关指标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

006989

2019年3月8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2025年7月31日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25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A

006989

1.0646

202,154,192.03

101,077,096.02

0.170

建信中短债纯债债券C

006990

1.0597

15,418,327.51

7,709,163.76

0.140

建信中短债纯债券F

021951

1.0632

5,445,305.53

2,722,652.77

0.160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在每

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金额高于0.3元(含),则基金须在10个工作日

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

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该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C类、F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

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机构将

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F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

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5年8月12日

2025年8月12日

2025年8月13日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5年8月1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

账户,2025年8月14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

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

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变更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

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

渠道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

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