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

首页 > 个基公告吧 > 正文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分红公告

2025-08-13 11:00:30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

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

基金简称 港股红利

基金主代码 51353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4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华泰柏瑞中证

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

金合同》、《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

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7 月 31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1.690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

币元)

410,737,053.1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5 年第三次分红

注: 1、基金管理人可以每月定期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估,当基金累计报酬率

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 1%以上,可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15 日

除息日 2025 年 8 月 1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8 月 2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

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收益发放办法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分红公告

第 3页 共 3页

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将本基金收益分配的款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 2025 年 8 月 22 日

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

资者可在 2025 年 8 月 25 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

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2、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

huatai-pb.com)获取相关信息。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