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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集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5-08-13 11:00:30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集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

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8月14日起,在广发集瑞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5227),

原A类和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广发集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了相应修订(详见附件)。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在本基金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E类基金份额,原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和E类三种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

购费用,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申购C类和E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该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各类基金份额将分

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2.E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T<7日

7日≤T<60日

T≥60日

赎回费率

1.5%

0.2%

0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100%

100%

-

(3)管理费、托管费

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C类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

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将分别公布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

额、每一份C类基金份额和每一份E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E类基金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广东省珠海市横琴

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3-2622室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客户)和直销中心(仅限机构客户)销售本基

金E类基金份额,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

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

流程。

二、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

同》进行相应修订。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外,基金管理人相应修

订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于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同时公布,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自2025年8月14日生效。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

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

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

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

附件:《广发集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全文

第一部分

前言

第 二 部 分 释

修订前

基金合同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指定媒介

指定报刊

指定网站

书面意见/书面表决意见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

三、广发集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

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注册。

……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

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

后开始执行。(删除)

……

……

9、《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

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

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

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

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

金的行为

……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

55、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

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

修订后

基金合同

符合《证券法》规定

规定媒介

规定报刊

规定网站

表决意见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三、广发集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

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注册。

……

……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

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

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

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

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并经2020年3月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19、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

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

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

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转

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

引起的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

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

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

……

51、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

类、C类、E类三种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A类

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

投资者申购C类和E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新增,

以下序号依次调整)

……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

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

第 三 部 分 基

金的基本情况

第 四 部 分 基

金份额的发售

第 六 部 分 基

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第 七 部 分 基

金合同当事人

及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

……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

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

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

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

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

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等由基金管理

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

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

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

……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基金认购费用,C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

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

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

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

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本

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

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

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

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

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

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

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

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

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公式为:

……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

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

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

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

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

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

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

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

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

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

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

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或基金中的某一类

别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其他类别

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

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

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进行相互转换。

……

十六、基金的冻结和解冻与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

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

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

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

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

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

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

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

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

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

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

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

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由于基金

份额净值的不同,基金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

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

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

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

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

有效:

……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

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

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

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

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删

除)

……

八、生效与公告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

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

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E类三种不

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

购费用,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申购C类和E

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公式为:

……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

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

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

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

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

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

人需及时公告。

……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

……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基金认购费用,C类

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在基

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成

立;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

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

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本基金合

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

理。

……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

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

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

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

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

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或比例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披露。遇特殊情

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披露。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

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

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

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

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该类基

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

类、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

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

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

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

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

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基金转换费率和基

金销售服务费率。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

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

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

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

放的公告。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或基金中的某一类

别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其他类别

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

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

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

十六、基金的冻结和解冻与质押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

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

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

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

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

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

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并可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

一定的手续费。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

2608室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

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

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

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应监管机构、司法机关等有权

机关的要求,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

服务需要提供的情况除外;

……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

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

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不低于法律法

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

注册资本:43,782,418,502元人民币

……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

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

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应监管机构、

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或因审计、法律等外

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需要提供的情况除外;

……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

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

限;

……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与E类基

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基金收益分配的

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

将可能有所不同。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信息披露文件;

……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

(9)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

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管理人或其销售机

构就委托人风险承受能力、反洗钱等事项进行的尽

职调查;(新增,以下序号依次调整)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

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

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

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

有效:

……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

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

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

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

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

八、生效与公告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

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第 九 部 分 基

金 管 理 人、基

金托管人的更

换条件和程序

第 十 章 基 金

的托管

第 十 一 部 分

基金份额的登

第 十 二 部 分

基金的投资

第 十 四 部 份

基金资产估值

第 十 五 部 分

基金费用与税

第 十 六 部 分

基金的收益与

分配

第 十 八 部 分

基金的信息披

……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

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

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含2/3)表决通过;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

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

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

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

收。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

产总值;

……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

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

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含2/3)表决通过;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

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

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

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

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

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

件和程序。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

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

公告。

……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

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

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

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

……

……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

起不得少于20年;

……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

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删除,以下顺序依次调整)

……

除上述第(2)、(8)、(19)、(20)条外,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

……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

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

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

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

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

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

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

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

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值予以公布。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在通常情

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

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

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

基金发展情况,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删

除,以下顺序依次调整)

……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

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

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

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

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

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

日。(删除)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

照《业务规则》执行。

……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对信息披

露的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

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

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媒介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

站(以下简称“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

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

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

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七)临时报告

……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

分之零点五;

……

19、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

者电子确认。

……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

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

定的其他情形。(删除)

……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

理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

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

通过之日起生效;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

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

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

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

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应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

管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

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

通过之日起生效;

……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

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

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

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

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

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应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

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的条件和程序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

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

公告。

……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

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

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根据新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

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

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

……

……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3、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

户之日起不得少于根据新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

或监管规定;

……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除上述第(2)、(8)、(18)、(19)条外,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

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

……

……

三、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

部门有关规定。

(一)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

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

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

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

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

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

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

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

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

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

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

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

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

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二)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

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

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

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

输入值。

(三)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

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

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

上的,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新增,

以下次序依次调整)

五、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

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总

数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披

露。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

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

(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

理: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

(2)任一类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任一类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

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3、从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从对应类别

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1)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

(2)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E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新增)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

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

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

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

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至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

配时间、分配数额、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

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

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

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对信息

披露的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

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

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

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

简称“规定网站”或“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

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规定网站包

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规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资者

提供基金信息披露服务。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

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

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

(七)临时报告

……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19、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

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

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者电子确认。

……

第 十 九 部 分

基金合同的变

更、终 止 与 基

金财产的清算

第 二 十 部 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

摘要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

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方可执行,

自决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

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进行公告。

……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

保存15年以上。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

的过程中,违反《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

《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

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

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损失的赔

偿,仅限于直接损失。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

可以免责:

……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

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

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方可执

行,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

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

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

公告。

……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

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

的过程中,违反《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

《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

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

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损失的赔

偿,仅限于直接损失。但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免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