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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港股通央企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5-08-15 11:03:28

浦银安盛港股通央企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08月12日

送出日期:2025年08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港股通央企红利混合 基金代码 024398

下属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港股通央企红利混合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4398

下属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港股通央企红利混合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4399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7月3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罗雯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5年07月3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10月9日

基金经理 孙晨进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5年07月3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7月1日

注:本基金基金类型为偏股混合型。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精选股息率较高、分红稳定的优质中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证券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央企红利主题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采用浦银安盛资产配置模型,通过宏观经济、估值水平、流动性和市场政策等四个因素的分析框架,动态把握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价值、投资时机以及其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进行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的合理配置,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持续稳定增长。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类资产投资策略、股指期货交易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详见法律文件。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港股通中国央企红利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8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浦银安盛港股通央企红利混合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300万元 1.00%

3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500元/笔

赎回费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日 0.50%

N≥180日 0.00%

浦银安盛港股通央企红利混合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日 1.50%

7日≤N<30日 0.50%

N≥30日 0.00%

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浦银安盛港股通央企红利混合C 0.4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55,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律师费等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

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

险等。

1、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1.1资产配置风险

1.2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

1.3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风险

1.4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1.5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1.6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1.7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1.8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1.9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1.10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的风险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

他风险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地点为上海

市,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浦银安盛港股通央企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浦银安盛港股通央企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浦银安盛港股通央企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