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时间自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5年8月14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37029464.76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55868365.02份的66.2798%,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满足召开会议的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2025年8月15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的表决意见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37029464.76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8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其附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我司更新了《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上述法律文件于2025年8月16日生效,并自该日起执行新的赎回费率。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查阅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四、备查文件
1、《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1:《关于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2:《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3:《授权委托书(样本)》;附件4:《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赎回费率方案说明书》);
2、《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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