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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5-08-19 07:01:02

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

160213

2010年4月29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

2025年8月13日

7.558

958,333,849.57

28.000

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第三次分红。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5年8月21日

2025年8月20日

2025年9月1日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照2025年8月20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对红利再投资所确定的基金份额于2025

年8月2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5年8月25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利润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