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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5-08-21 07:01:08

大成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日期:2025 年8月7日送出日期:2025 年 8 月 21 日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创业板 50 指数 基金代码 024920

下属基金简称 大成创业板 50 指数 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4921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基金经理 刘淼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8 年4 月1 日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被动的指数化投资管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创业板 50 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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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与融券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股指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比例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在严格控制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和年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力争获取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投资收益。由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法调整、成份股及其权重发生变化(包括配送股、增发、临时调入及调出成份股等)的原因,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如果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一)股票投资策略

二)债券投资策略

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四)股指期货的交易策略

五)国债期货交易策略

六)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七)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 5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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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赎回费

N<7 天 1.5%N≥7 天 0

注:本基金 C 类、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管理费 0.1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销售服务费 0.35% 销售机构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银行汇划费用以及与账户相关的网银、Ekey 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购买力风险;5、国际竞争风险;6、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二)管理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四)本基金特有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6、成份股停牌的风险;7、成份股退市的风险;8、投资创业板股票特有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创业板股票,本基金投资创业板 50 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创业板股票在上市审核、发行融资、投资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与现有A 股主板股票存在差异,创业板股票特有的风险将成为本基金各类风险中的重要部分。创业板股票的特有风险包括:(1)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投资风险、(2)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风险、(3)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价大幅波动风险;9、衍生品投资风险;10、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11、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12、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13、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五)操作或技术风险

(六)不可抗力风险

(七)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大成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第 4页 共 4页

(八)启用侧袋机遇的风险

(九)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5 年 7 月 1 日证监许可【2025】1378 号文注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 大成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大成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