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
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13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
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8月
2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除外)持有的停牌股票华虹公司(代码:688347)采用“指数收益法”
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
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