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于2025
年9月1日发布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更好地提醒
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招益6个月持有混合
基金代码:01852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1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
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
时,从其规定。”
根据目前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情况,若截至2025年9月29日,本基金出现连
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
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及转托
管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
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gf.cn)和客户服务
电话(400-820-0860)咨询有关情况。
4、本公告解释权归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
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敬请投资人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