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信息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信息
产业股票发起式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9月18日
送出日期:2025年9月2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广发信息产业股票发起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5511
式
广发信息产业股票发起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25511
式A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观富钦
证券从业日期2011-06-30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
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
其他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
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
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关注信息产业主题上市公司的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组合
投资目标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精选个股,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
投资范围
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
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
票据、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
产的50%),投资于信息产业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
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
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3、债券投
资策略;4、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
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以
及《“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等国家规划文件中提及的信
息产业相关战略发展方向,将信息产业主题企业界定为提供信息技术
服务的企业以及直接从事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生产和建设的企业,具体
包括:
1)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主要指以互联网、传媒、云计算、物联
主要投资策略
网、车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网络安全或人工智能为主营业务的企
业。
2)直接从事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生产和建设的企业:主要指以通信设备、
数据中心、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或网络连接设施为
主营业务的企业。
本基金为信息产业主题基金,投资标的主要为主营业务属于上述信息
产业主题的企业所发行的股票。未来随着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发生变
化导致本基金对相关行业的界定范围发生变动,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调整上述界定标准,并及时公告。
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TMT主题指数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
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资产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风险收益特征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
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
的风险等。
注:详见《广发信息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
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
100万元≤M
认购费
300万元≤M
M≥500万元1000元/笔
M
100万元≤M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M
M≥500万元1000元/笔
N
7日≤N
赎回费
30日≤N
N≥180日0.00%
注:1、本基金的认/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资产;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对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2、本基金可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普
通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申购费率,特定投资者范围及具体费率优惠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
相关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本基金根据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与持有期间
年化收益率,在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
终止的情形发生时确定该笔基金份额对应的管理
费。当投资者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
管理费止的情形发生时,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即365天,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下同),则按1.20%年费率收取管理费;持有期限
达到一年及以上,则根据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分
为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确定对应的管理费率档位:
若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超额收益率
在-3%及以下,按0.6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若持
有期间的年化超额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
超过6%且持有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为正,
按1.5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其他情形按1.20%年
费率确认管理费。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
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
其他费用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相关服务机构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
书》或其更新。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包含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招募
说明书。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投资主题集中的风险
本基金为细分主题的股票型基金,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信息产业主题股票。本基金须承
受政府政策变化、宏观经济周期等影响信息产业的因素所带来的行业风险。当于信息产业主
题股票整体表现较差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可能低于主要投资对象为非信息产业主题股票
的基金。另外,如果基金管理人判断失误,本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
(2)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2)汇率风险;3)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4)
境外市场的风险;5)本基金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3)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4)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5)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
(6)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7)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8)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
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9)浮动管理费模式相关风险
1)本基金的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组成,其中或有管理费和
超额管理费取决于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长和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水平(详见基金合同“第
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因此投资者在认/申购本基金时无法预先确定本基金的整体管
理费水平。
2)由于本基金在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时,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算管
理费,该费率可能高于或低于不同投资者最终适用的管理费率。在基金份额赎回、转出或基
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
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
据为准。
3)本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的收费模式,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收益的保证。
2、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职业道德风险;(4)流动性风险;(5)合规性风
险;(6)投资管理风险;(7)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
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3、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
法律”部分或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
020-83936999]
(1)《广发信息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广发信息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广发信息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