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医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C类份额)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
2025年09月23日(信息截至:2025年09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
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富国医药精选混合(QDII) 基金代码 025654
份额简称 富国医药精选混合(QDII)C 份额代码 025655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境外托管人 花旗银行
基金经理 赵伟 任职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03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医药主题相关证券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香港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含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有关证券借贷交易的内容以专门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信用衍生品、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优先股、境外房地产信托凭
证等权益类证券,下同)合计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香港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医药主题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香港市场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投资额度和港股通机制进行投资。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上述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深入研究、自下而上、尊重个性、长期回报”为投资理念,结合定量与定性的分析方法,并将投资理念和分析方法贯穿于资产配置、行业配置、个股选择以及组合风险管理的全过程。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秉承公司的投资理念,主要投资于优选行业中的绩优股票。具体操作上,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依据约定的投资范围,通过定量筛选和基本面分析,挑选出符合医药主题定义的股票(含存托凭证、优先股、境外房地产信托凭证等权益类证券)进行投资;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投资;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衍生品的投资策略详见法律文件。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20%+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60%+中债-国债总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证券以及港股通以外的香港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国家地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费率(普通客户) 费率(特定客户)
赎回费 N<7天 1.5%
7≤N<30天 0.5%
N≥30天 0
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具体请
见《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 年费率/收费方式 收取方
管理费 本基金根据每一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与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在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确定该笔基金份额对应的管理费。当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投资者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即365天,下同),则按1.20%年费率收取管理费;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则根据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确定对应的管理费率档位: 若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超额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超过6%且持有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为正,按1.5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若持有期间的年化超额收益率在-3%及以下,按0.6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其他情形按1.2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40% 销售机构
注:以上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
产扣除。管理费的具体计算和收取方法、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运作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中的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境外市场为香港市场,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证券以及港股通以外的香港证券市
场挂牌交易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
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国家地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港股通机制下
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
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境外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优先股、境外房地产信托凭证等权益
类证券,下同)合计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香港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
的比例为0-5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医药主题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此医
药主题股票的走势是影响本基金投资标的的重要风险因素。
2、作为投资于境内外市场的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涉及到境内及境外证券市场,境外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与期货登记结
算机构的交易规则、业务规则和市场惯例与境内有较大差异,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市场参与主体涉及
跨境业务的处理能力、经验、系统等有待验证,从而导致本基金的运作可能受到影响而带来风险。
3、本基金投资境内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境内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包括: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
券、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境外、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信用衍生品、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4、境外投资风险
本基金亦可投资于境外市场的其他资产,除了需要承担与投资境内证券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
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境外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境外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利率风险、衍生品风险、政府管制风险、政治风
险、信用风险、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引入境外托管人的风险、境外投资额度不足或受政
策影响可能产生的风险等。
5、浮动管理费模式相关风险
(1)本基金的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组成,其中或有管理费和超额
管理费取决于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长和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水平(详见基金合同“基金费用与税
收”),因此投资者在认/申购本基金时无法预先确定本基金的整体管理费水平。
(2)由于本基金在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时,按估值日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算
管理费,该费率可能高于或低于不同投资者最终适用的管理费率。在基金份额赎回、转出或基金合
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项或清算款项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金额和清算资金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3)本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的收费模式,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收益的保证。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或基金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
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
露文件。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