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盈丰多元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年9月23日
送出日期:2025年9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盈丰多元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FOF) 基金代码 025268
下属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盈丰多元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FOF)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5268
下属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盈丰多元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FOF)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5269
基金管理人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最短持有期限3个月,期满后投资者可赎回
基金经理 张川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6月10日
注:本基金基金类型为偏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资产配置和基金精选策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含ETF、LOF、QDII基金、商品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的基金份额、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证券(包括股票和ETF)、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投资境内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二是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风险管理+多元资产配置”为核心投资理念,在风险预算模型的指引下,维持多元资产的均衡配置,动态调整各类资产和策略间的内部结构,充分利用各类资产与策略间的分散对冲的低相关性,最终争取实现基金资产长期保值增值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7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盘价收益率*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作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证券,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浦银安盛盈丰多元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FOF)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100万元 0.60%
100万元≤M<300万元 0.30%
300万元≤M<500万元 0.10%
M≥500万元 5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300万元 0.40%
300万元≤M<500万元 0.20%
M≥500万元 500元/笔
赎回费 N<180日 0.50%
N≥180日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6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浦银安盛盈丰多元配置3个月持有混合(FOF)C 0.40% 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 律师费等
注:1.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2.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3.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4.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
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
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销售
机构之间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1、本基金特有风险如下: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份额,基金净值会因为持有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而产生波动,持有基金的相关风险会直接或间接成为本
基金的风险,本基金具有如下特有风险:
1.1持有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
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将面临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管制风
险。
1.2持有基金收取相关费用降低本基金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收取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托管费和管理费等,本基金对相关费用的支付
将对收益水平造成影响。
1.3持有期锁定风险
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3个月,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
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在3个月持有期限到期日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
风险。
1.4赎回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的风险
1.5流动性风险
1.6持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关联方管理基金的风险
1.7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证券的风险
1.8可上市交易基金的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ETF、LOF、封闭式基金、公募REITs的买卖交易,由此可能面临交易量
不足所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的折溢价风险以及被投资基金暂停交易或退市的
风险等。
1.9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将面临投资公募REITs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价格波动风险(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3)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4)流动性风险
(5)政策调整风险(6)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
1.10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流通受限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具有锁定期,存在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可
能在本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无法卖出所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
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1.11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
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1.12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
1.13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1.14其他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和决策过程决定了本基金具有其他投资风险。
2、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销售机构之间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
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
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地点为上海市,按照该会届时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浦银安盛盈丰多元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浦银安盛盈丰多元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浦银安盛盈丰多元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