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定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9月25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华夏国证航天航空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22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