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上证5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调整发售期的公告
华夏上证5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上证580ETF联接,A类基金份额代码:024943、C类基金份额代码:024944,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定自2025年10月9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含)公开发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发售期调整为2025年9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含)。
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具体规模控制方案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发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发售期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发售机构信息。
除发售期变更外,本基金其他募集事项不变,具体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发售期调整情况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刊登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华夏上证5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上证580 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华夏上证580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因此本基金的净值会因华夏上证580 ETF净值波动而产生波动。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成份股停牌或退市等潜在风险。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基金风险揭示请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