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家盈半年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家盈半年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半年理财
基金主代码 0007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8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民生加银家盈半年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民生加银家盈半年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5年9月29日
赎回起始日 2025年9月2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年9月2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年9月2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半年理财A 民生加银半年理财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799 020246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 是 是
注:1、本基金于2018年2月11日成立,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
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2018年8月
13日起生效。
2、本基金自2023年12月11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
2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运作期为基金管理
人事先确定的封闭运作期间,原则上为6个月,在运作期内不开放本基金的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业务。每个运作期结束后或下一个运作期开始前,本基金将进入一个开放
期,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
基金转换。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原定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
与赎回,则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在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开始前至少2个工作
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媒介上公布首个或下一运作期的起始日、终止日,投资者申
购本基金、赎回本基金或进行其他基金交易的具体安排;如果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
则本基金公布不接受申购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具体安排。
本基金将于2025年9月29日进入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本基金本
次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5年9月29日(含该日)起的8个工作
日期间,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6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自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6年4月16日止,为本基金第9个运作期,运作期
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
回,则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下一运作期(如有)开始时间相应顺延。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或者转换。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
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但是,在开放期内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
者在基金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2.2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0.01元。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
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每
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
致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一般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
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
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
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或转换基金申购费率相同
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
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
而定。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的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
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基金申购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
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基金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金额-基金申购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转换出基金与转换入基金须为同一个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并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登记注册的开放式基金,并且基金管理人已开通该
两只基金份额的转换,具体可转换基金可以咨询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
2.其他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
金转换业务规则》。
3.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可能有
所不同,各销售机构的开通情况和具体业务规则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
6.2非直销销售机构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宝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
大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
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
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证达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
等相关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在每个运作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每个运作期开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可选择公告基金组合的大类资产
配置。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半年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发布的半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
款基准利率”。“同期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指基金运作期内按照每日半年期定期存款
利率逐日累计计算得出的收益率,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自调整生效之日起,
采用调整后的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进行计算。
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00%(含)到3.00%(含),本基金下一个运作期的利差值为
[0.00%]。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本基金的运作期为基金管理人事先确定的封闭运作期间,原则上为6个月,
在运作期内不开放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每个运作期结束后或下一个
运作期开始前,本基金将进入一个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10
个工作日,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基金转换。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原定开
放起始日或开放期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则开放起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在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开始前至少2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媒介上公布首个或下
一运作期的起始日、终止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赎回本基金或进行其他基金交易的
具体安排;如果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则本基金公布不接受申购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具
体安排。
(4)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6日,本基金在本次
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2025年10
月16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
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
风险提示:
本基金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因此面临流动
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投资与本
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