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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及标的指数名称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5-09-26 11:09:17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及标的指数名称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恒生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9月22日发布的指数通告,“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指数”将于2025年9月30日变更名称为“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指数”。

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指数”。根据《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两只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5年9月30日起对两只基金相应变更基金名称、标的指数名称及业绩比较基准,并对两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与完善。

两只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2025年9月30日起正式生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相关安排

(一)修改标的指数名称

两只基金的基金合同中所提及标的指数名称由“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指数”变更为“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指数”。

(二)修改基金名称

“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场外简称变更为“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ETF”,基金场内简称、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ETF发起式联接”,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三)修改业绩比较基准

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变更为“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变更为“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因变更基金名称、标的指数名称、业绩比较基准及完善表述而对基金合同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将据此相应修改,并将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应更新。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6日

附件一: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封面 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前言 三、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以及更名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第二部分释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52、标的指数:指恒生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1、基金或本基金:指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基金合同由《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来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该托管协议由《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而来

6、招募说明书:指《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52、标的指数:指恒生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该指数由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指数更名而来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标的指数

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一、基金名称

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标的指数

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三、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当基金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应当终止上市的情形时,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非上市的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转型并终止上市后,对于本基金场内份额的处理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制定并公告。 三、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当基金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应当终止上市的情形时,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非上市的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转型并终止上市后,对于本基金场内份额的处理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制定并公告。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五、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

1、标的指数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2、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五、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

1、标的指数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2、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附件二: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封面 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前言 三、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名而来。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募集的注册以及更名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第二部分释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61、目标ETF:指另一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目标ETF和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相同,且其投资目标和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该ETF以求达到投资目标。本基金选择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目标ETF

62、标的指数:指恒生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1、基金或本基金:指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由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名而来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基金合同由《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来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该托管协议由《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修订而来

6、招募说明书:指《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61、目标ETF:指另一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目标ETF和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相同,且其投资目标和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该ETF以求达到投资目标。本基金选择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目标ETF

62、标的指数:指恒生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该指数由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指数更名而来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五、目标ETF及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目标ETF为富国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标的指数为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一、基金名称

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五、目标ETF及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目标ETF为富国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标的指数为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五、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

1、标的指数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2、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为被动投资指数基金,跟踪标的为恒生港股通医疗保健指数,因此本基金采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五、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

1、标的指数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2、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为被动投资指数基金,跟踪标的为恒生港股通创新药及医疗保健指数,因此本基金采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