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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中证A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A500指数发起B)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5-09-26 11:09:43

金鹰中证A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

A500指数发起B)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年9月25日

送出日期:2025年9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金鹰中证A500指数发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23333

金鹰中证A500指数发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25125

起B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04-25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5-04-25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杨刚

证券从业日期1996-07-09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

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

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以及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

有规定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

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

其他

转换运作方式、不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

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若基金管理人注册并成立追踪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ETF),在不改变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前提下,本基金可变更为该ETF

的联接基金。该联接基金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

指数的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

最小化。以上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

合同,但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注:基金自2025年8月5日起增设B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中证A500指数,追求跟踪偏离

投资目标

度不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除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以外的其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

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含协

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不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

投资范围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标的指

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投资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

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

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

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

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

份股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股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

主要投资策略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主要

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

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参不转融通业务的投资策略和参不融资业务的

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A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

风险收益特征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不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资产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

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无。基金自2025年8月5日起增设B类基金份额。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无。基金自2025年8月5日起增设B类基金份额。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本基金

已成立

运作,

认购费--

不涉及

认购费

用。

N

90天≤N

申购费(后收费)

365天≤N

N≥1095天0.00%

N 7天1.50%

7天≤N

赎回费

180天≤N

N≥365天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2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0.00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

0.00指数编制公司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费用不税收

其他费用

章节。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

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仸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本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不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

不一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1.不基金类型相关的风险;2.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

回报不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发布时间较短的风险、

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基金收益率不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

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和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3、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的特定风险,包括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特有风险(香港证券市场不内地证券市场规则差异

的风险、股价较大波动的风险、股份数量、股票面值大幅变化的风险、停牌风险、直接退市

风险和交收制度带来的风险等)、通过内地不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特有风

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港股通股票范围受限及动态调整的风险、基金净值波动风

险、交易失败及交易中断的风险、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汇率风险、交易价格受限的风险、

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和结算风险等);4、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

风险;5、投资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6、投资股票期权的特定风险;7、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的特定风险;8、投资存托凭证的特定风险;9、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特定风险;10、参不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11、参不融资业务的特定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不《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

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最终将通过仲裁方式处理,详见《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efund.com.cn/客服电话:

400-6135-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