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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宏观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2025年第一次)

2025-09-27 11:09:47

格林宏观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2025年第一次)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格林宏观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格林宏观回报混合

020062

2024年5月28日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格林宏观回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格林宏观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2025年9月22日

本基金本次分红为 2025年度第1次分红

格林宏观回报混合A

020062

格林宏观回报混合C

020063

截至基准日下属基 金份

额类别的相关 指标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类别分红方案(单

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类

别 净 值(单 位: 人 民 币

元)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类

别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

人 民币元)

1.7996元

150,804,202.24元

0.5

1.7893元

71,176,983.67元

0.5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5年9月29日

2025年9月29日

2025年9月30日

权益登记日在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 额将以 2025年9

月29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

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5年9月30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本公

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25年 10月 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

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

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

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

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 2025年9月2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

式,请务必在 2025年9月29日前(不含 2025年9月29日)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000-501(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网站:www.

china-green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

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