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9月30日发布了《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6480,场内简称:新材料基,扩位简称:新材料ETF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15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联安新材料ETF
基金代码:516480
场内简称:新材料基
扩位简称:新材料ETF基金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2025年10月14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8月4日以通讯开会方式在上海召开,并于2025年8月5日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于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21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9月10日披露了《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2025年9月11日披露了《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资金清算发放公告》。本基金清算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9月19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
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15号)同意,终止上市日为2025年10月14日。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9日